香港優才及專才協會個人會員管理辦法

(本辦法經過第四屆第三次理事會通過,自2026年7月4日起實行)

第一章 

第一條 制定依

為規範香港優才及專才協會(下稱「本會」)個人會員管理,維護交流秩序、保障會員權益,根據《香港優才及專才協會會章》及相關法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

本辦法適用於本會所有個人會員,包括正式會員(含永久會員)、註冊會員、一般會員

第三條 核心原

本會僅為個人會員提供非營利性交流平台,不對會員間的任何私人交易、商業合作、投資推薦、招聘邀約承擔任何審核、擔保或責任;會員所有行為均為個人獨立行為,相關風險自行承擔。

 

第二章 會員級別與權

第四條 會員級

會員類別 准入條件
正式會員 填寫完整入會資料,通過身份核驗,繳納年度會費(200港元/人民幣)或永久會費(2000港元/人民幣)
註冊會員 填寫基本入會資料,通過身份核驗,無需繳納會費
一般會員 無需填寫入會資料、無需繳費,僅通過官網、公開渠道接收協會資訊

 

第三章 會員義務與禁止性規

第五條 基本義

所有個人會員須遵守:

  1. 遵守香港法律及本會章程、管理規則,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聲譽與合法權益;
  2. 入會資料真實、準確、完整,信息變更後10個工作日內告知本會;
  3. 按時繳納會費(僅適用於正式會員),逾期不繳納將降級為註冊會員;
  4. 發現其他會員涉嫌詐騙、冒充官員、違法活動的,及時向本會舉報。

第六條 嚴格禁止行

會員嚴禁實施以下行為,違者將立即取消會籍、移除所有群組,涉嫌犯罪的本會將主動向執法部門報案:

  1. 身份類違規:冒充特區政府公職人員、本會架構成員或授權代表;未經授權使用本會名稱、標識對外承諾或開展活動。
  2. 違法類違規:通過本會平台實施詐騙、賭博、傳銷、非法融資、洗錢、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發佈虛假、誤導性、欺騙性信息。
  3. 平台使用類違規
  • 嚴禁在所有官方微信群、小程序社群、線下活動群發佈任何商業廣告、招聘信息、投資推薦、產品推廣、募捐鏈接等內容(此類需求須向本會秘書處申請,經審核後統一發布);
  • 嚴禁騷擾、侮辱、誹謗其他會員,侵犯他人隱私或合法權益;
  • 嚴禁未經允許拉非會員入群,或轉發會員信息至群外。4.交易類風險提示:會員間的私人交易、合作、投資均為個人行為,須自行核實對方資質、評估風險,本會亦不為會員之間的個人交易背書。

 

第四章 平台管理規

第七條 微信群管

  1. 入群規範:僅正式會員、註冊會員可加入會員微信群,群昵稱統一修改為「姓名-行業-來港年份」格式。
  2. 內容規範
  • 僅限行業交流、政策探討、生活互助等非商業內容分享;
  • 嚴禁刷屏、轉發未經證實的謠言信息;
  • 所有涉及金錢的場景(如繳費、活動報名),僅可通過本會官方指定渠道操作,嚴禁向私人賬戶轉賬。3.舉報響應:群內置頂舉報渠道(微信hkqtma00/01/02、官方郵箱、電話),本會將在24小時內響應舉報,72小時內完成核查處置。

 個人資料保

  1. 本會收集、使用會員資料嚴格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僅用於會籍管理、活動通知、服務對接等與會務直接相關的用途,未經會員明示同意,不會向第三方披露會員資料用於直接促銷。
  2. 會員須妥善保管個人賬號信息,因自身疏忽導致資料泄露、或被他人冒用身份的,本會不承擔責任。

 

第五章 違規處置與免

第九條 違規處置流

本會對個人會員作出暫停權益、強制終止會籍或限制平台使用資格等處置決定,按以下程序執行:

  1. 審議啟動:由秘書處收集相關違規線索及佐證材料,提交會員管理委員會研究審議;
  2. 審批程序:委員會形成處置意見後,報本會主席審核同意方可執行,並報本會常務理事備案;
  3. 落地執行:決定生效後,由秘書處負責具體落實,包括但不限於在官方平台撤下會員信息、停止相關服務權限、將涉事會員移出所有本會官方通訊群組,執行結果同步向委員會備案;
  4. 申訴權利:如違規會員對處理結果不服,可於15日內向本會常務理事會申訴。
違規等級 處置措施
輕微違規(如誤發廣告、昵稱不規範) 群管理員第一次警告,要求立即刪除違規內容;二次違規移除相關群組
嚴重違規(如虛假宣傳、騷擾他人) 立即移除所有群組,暫停會籍6個月,違規記錄存入會員檔案
重大違規(如詐騙、冒充官員、非法融資) 立即取消會籍,永久禁止入會,同步向香港警務處反詐騙協調中心(18222)或ICAC報案,並在官網公示違規信息
會員領取本會出資或補助之活動門票(如電影、音樂會等),若無正當理由未出席且未於截止前1日前通知取消者 視為無故缺席,應補繳本會已支付之票款(或已繳費用,不予退還),並列入會員爽約紀錄;累計達3次者,本會得取消其日後之活動優先報名資格或列為後補。

第十條 免責聲

  1. 本會對會員間的任何私人交易、糾紛、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會員須自行承擔所有交易風險。
  2. 本會對第三方通過平台發布的資訊、推薦的產品/服務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相關糾紛請會員自行與第三方解決。
  3. 本會對線下活動中因會員自身原因、第三方行為或不可抗力導致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不承擔責任。
  4. 本會已採取合理措施保障平台安全,但因互聯網傳輸特性導致的資料風險,本會不承擔責任。

 

第六章 

第十一條​ 本辦法與《個人會員須知》《私隱政策》互為補充,解釋權歸本會理事會所有。

第十二條​ 本會將根據法律更新、監管要求及實際運營情況不定期修訂本辦法,修訂版本將在官網及會員群公示,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會員入會簽署《個人會員須知》即視為已充分閱讀並同意本辦法所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