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公告

“汇入创新之海,开启创业之门”,为加快集聚各类高端人才,以高端人才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以产业转型升级集聚高端人才,面向海内外加快引进一批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和领军人才团队(项目),拟举办第四届南通江海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十届海门区“海智杯”城市赛香港赛区大赛。

 

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南通市委人才办、南通人才发展集团

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香港人才集团

支持单位:香港优才及专才协会

 

赛事详情

主题:汇入创新之海  开启创业之门

时间:2025年5月28日

地点:香港人才集团(尖沙咀好时中心)

 

参赛对象及要求

项目领域

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生物育种等)领域;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等)、海洋经济、低空经济等领域。

人才(团队)要求

1.报名阶段尚未在江苏南通注册成立企业,项目创新性强、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好,赛后有意在南通海门落户

2.创业人才需取得硕士(含)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工作经历与创业项目匹配。

3.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参赛者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加,所有成员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直进资格

符合大赛报名资格且成功通过组委会有效项目资格审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完成A轮融资及以上的企业,在报名大赛后提前在海门区注册落户公司且实缴资本500万以上,将直接晋级“东洲智荟”项目路演。

 

奖项与支持

奖项设置

香港赛区选拔赛设“海智奖”,奖金10万元/个,待项目落户海门并符合项目资助条件后兑现。

行业赛和总决赛奖项根据南通市“江海英才”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设置规定。

 

政策支持

优胜项目通过“东洲智荟”路演评审并一年内落户海门达到相应要求的,直接认定为海门区“东洲英才”,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1)项目资助: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资助,其中300万元启动资助按5:3:2比例分三年拨付。须市场主体登记等手续完成,出资、人员(非股东社保员工不少于3人)到位,项目正式投入(设备、装修等财务支出不少于100万元)。

(2)按需提供最高20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租金三免两减半。

(3)给予最高1000万元50%的贷款贴息。

(4)给予最高10000元/月的岗位津贴和最高300万元的购房补贴。

(5)按规定提供人才公寓一套。

(6)优先推荐申报南通市“江海英才”、江苏省“双创计划”等人才计划。

未通过“东洲智荟”项目路演,但企业落户我区并符合条件的,可参评“东洲英才”普通类评审,享受相应政策支持。

 

赛会流程

大赛分城市选拔赛、“东洲智行”考察洽谈、“东洲智荟”路演、南通市行业复赛及全球总决赛五个阶段(香港赛区赛事为第一阶段城市选拔赛阶段):

第一阶段   城市选拔赛(香港赛区)

时间  2025年5月

(1)大赛工作组组织专家对参赛人才(团队)项目进行资格及技术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城市选拔赛名单。

(2)组织参赛项目现场路演(采用“8+8”模式,即8分钟项目路演+8分钟答辩);评委团进行问答及评分。选拔出优胜项目进入“东洲智行”考察环节。

 

第二阶段  “东洲智行”考察洽谈

时间:香港城市选拔赛后

组织我区各区镇、各载体同优胜项目即时开展对接洽谈,可邀请人才(团队)来海考察或赴项目方考察。对落户意愿强烈、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推荐参加“东洲智荟”项目路演。

第三阶段   “东洲智荟”项目路演

“东洲智荟”项目路演,对考察洽谈通过项目进行评审。通过“东洲智荟”路演评审,落户我区的,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第四阶段   南通市江海英才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复赛

时间:2025年7月

对通过东洲智荟评审的优质项目,分领域推荐参加南通市江海英才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复赛。

第五阶段   南通市江海英才创新创业大赛全球总决赛

时间:2025年江海英才创业周期间

通过行业复赛的项目,进入全球总决赛,参与最终角逐。

报名与咨询

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活动咨询: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工作人员

大赛注意事项:

*香港人才集团仅为本赛事(第四届南通江海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十届海门区“海智杯”城市赛香港赛区大赛)承办机构,赛事涉及奖金、奖品(如有)等所有奖励及支持政策,与香港人才集团无关。

1.香港赛区选拔赛设“海智奖”,奖金 10 万元/个,待项目落户南通海门并符合项目资助条件后兑现。

2.请参阅“东洲英才”有关政策支持信息。

3.请参阅“东洲智荟”有关政策支持信息。

4.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因参赛项目引发的法律及其他相关问题或纠纷,概由参赛项目所属团队承担。

5.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和专家评审以及培训费用,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商定,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大赛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