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特區政府9月12日公佈的第32次甄選結果,有95名申請人獲分配名額,少於6月份的106名。

入境事務處會向獲分配名額的申請人發出 「原則上批准通知書」,邀請他們來港會面,並出示其在申請期間遞交的所有文件的正本,以便入境事務處核證。 獲原則上批準並不等同根據「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獲發入境簽證/進入許可的正式批准。申請人必須令入境事務處信納其在申請期間所作的一切聲明和所提供的資料 均為真實和完備,才會獲得正式批准。
優才計劃的一般流程如下:

每次甄選程序的結果在名額分配後的15個工作天內在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網頁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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